受大连市司法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司法局LED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CJL-2012-1103
二、招标内容:
A包:摄录一体机1台、数字磁带录(放)像机1台、LED高性能控制端1台、LED高清处理器1台等
B包:高标清非线性编辑系统1台、MRC媒资管理系统1台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也可全投,但必须按包报价,不得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A包设备(摄录一体机、数字磁带录(放)像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其他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B包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且打印机应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第十二期“节能清单”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A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摄录一体机)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3、B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高标清非线性编辑系统)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2年12月7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06室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4号,市政府正门东侧约200米,民政街与新开路交叉路口处)。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大连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外地企业提供)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13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 (3)(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司法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宪淼 电 话:0411-83613159
传 真:0411-83613231(自动)
电子邮箱:dl_changcheng@126.com
地 址:大连市人民广场4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解放广场支行8009012060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