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或生产者。 辩论结束后,法庭主持了调解。但双方对调解数额争议较大,调解未能成功。由于此案涉及面较广,法院宣布择日开庭作出判决。 《中国经济周刊》从汤姆逊公司获悉,目前已有三家被告企业和汤姆逊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另有几家正在商谈之中。 侵权:投资50万元研发的专利遭窃 “早在2005年3月,我们就发现有企业仿冒这两款产品;2005年8月,仿冒达到了高潮,多达100多家企业。”汤姆逊公司董事长赵志明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其投资50万元开发出的两款新型mp3产品—带弹出usb接口的f10e型和魔镜f10h型,在市场上出现了大批仿冒产品。而初次发现仿冒时,距离这两款新品上市才刚刚两个月,当时汤姆逊公司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尚未得到批准。 “这些企业根本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除了有一些未经注册的企业非法生产外,侵权企业大多为正规注册登记的企业,甚至包括在业界颇有影响的北京某公司。”赵志明忿忿地说。 在相关产品分别于2005年6月29日、10月19日取得专利权后,汤姆逊公司立刻调查取证,锁定了22家mp3生产商、代理商和销售商,并于2005年12月和今年2月以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